枫溪乡枫溪村中药材生产步道边坡水土流失治理项目施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枫溪乡枫溪村中药材生产步道边坡水土流失治理项目(项目名称)已由会议纪要以[2025]1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明溪县枫溪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明溪县枫溪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的建设地点:福建省三明市明溪县(市、区)。
2.2 项目的规模:本项目工程造价为633230元(其中暂列金18444元);建设内容:本工程场地位于三明市明溪县,拟支护边坡位于明溪县聚龙寺的西侧,本次拟支护边坡平面形态呈近一形,总长约 55.5m;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3 项目的计划工期:工程施工计划工期为3个月。
2.4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工程施工共分为1个标段;本次共招标1个标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所属组别 | 施工标段 | 里程桩号 | 长度(km) | 主要工程内容或工程量 | 施工工期 |
1 | 1 | 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 / | 本工程场地位于三明市明溪县,拟支护边坡位于明溪县聚龙寺的西侧,本次拟支护边坡平面形态呈近一形,总长约 55.5m |
3个月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枫溪乡枫溪村中药材生产步道边坡水土流失治理项目标段(组)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投标人为公路施工企业的,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网址:https://hwdms.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具体数量)个标段(组)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标准为:以在信用交通·福建(http://220.160.53.3:30050/gzwz/)网站的公示结果为准。对某一标段组投标的,投标文件需包含1份商务文件及该标段组所有标段的报价文件。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
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