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云街道云门寺村委西南150m边坡崩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二)已由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中云街道办事处批准建设,根据工程实施进度,需确定工程监理单位,现将相关信息公布如下,欢迎符合要求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
中云街道云门寺村委西南150m边坡崩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二)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规模:中云街道云门寺村委西南150m边坡崩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约135万元。
2、招标范围: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的三控、三管、组织协调及应履行的相关安全责任等监理工作。
3、监理服务期:90日历天(与施工期同步,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24个月并配合至审计结束)。
4、最高投标限价:5万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按无效标处理。
三、资格条件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资质证书乙级以上资质;
3、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具有地质相关专业(水工环、地质、岩土等)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具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培训证书;
4、投标单位拟报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及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新成立不足2个月的新办企业只须提供社保缴纳名册;新成立不足30日的企业可不提供社保证明材料(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必须提供信用中国信用查询报告,投标时查询报告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否则按废标处理。
7、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第 15 号文等规定,省外企业要审查监理企业的《核验通知书》,没有进行项目核验的监理企业不予审查通过。
8、投标单位及所报项目负责人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投标单位近3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5年内无行贿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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