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东港医院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普陀区东港医院建设项目已由舟山市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普发改审[2025]1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财政拨款,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 舟山市普陀区卫生健康局 ,招标人为舟山市普陀区卫生健康局,委托代理机构为 舟山正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14638万元,☑工程概算造价11480.21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6200㎡(约9.3亩),拟建设1幢地上6层,局部3层,地下1层医疗综合楼,总建筑面积16959.01㎡(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1920.21㎡,地下建筑面积5038.8㎡),建筑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配置机动车停车位72辆(其中地上5辆,地下67辆),非机动车停车位490辆。建设地点: 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兴北西路徐荷线交界点西北侧(舟山市普陀区山潭单元PT-15-A-01-01地块)。
2.2本次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土建(含基坑围护、土方、桩基、地下室、主体工程、幕墙、室内装修)、安装(电气、给排水、消防、暖通、电梯、智能化、太阳能光伏、空气源热水器、泛光照明、抗震支架、医用气体及纯水系统、厨房设备等)、室外附属(含景观、市政道路、给排水、绿化、照明、灌溉水、消防水等、一体化污水泵站等)、边坡治理等所有工程的安全、进度、投资、质量等全过程监理。
☑本次招标控制价 136.9 万元。
2.3计划监理服务期:
□ 个日历天,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从招标人书面确认监理单位进场后 630 个日历天。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2.6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7其他: (招标人根据项目需要自行增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自 年 月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业绩(业绩指标规模要求不得超过本次招标规模【其中,以建筑面积、工程造价、合同金额作为业绩指标条件的,不超过本次招标规模的80%】,同一类型业绩不得有业绩数量要求);
□3.4在 (设区市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公布的监理企业信用评价中须具有 (A、B、C、D、E)等级及以上;或在 (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公布的监理企业信用评价中信用分在 分及以上。
☑3.5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3.6 (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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