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缙云县普惠关爱项目-殡仪馆老馆改造提升工程已批准建设,所需资金由 上级补助、县统筹安排及业主自筹,招标人为缙云县民政局、缙云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并采用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缙云县原殡仪馆内。
(2)施工内容:本项目室内装修建筑面积约600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外立面及火化区域改造、室内装修、增设火化炉、休息室、水电智能化系统、道路修复加宽、边坡治理、停车场、寄存楼、市政配套、设施设备采购等全部工作内容。
工程费用限额2516.8771万元,暂列金101万元,设计费固定为25万元,工程总承包管理费固定为35万元。
2.2 招标范围
本工程为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工程,包含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建安工程相关的建设内容:工程设计、工程施工、工程采购、前后期全程办理服务等:
2.2.1工程设计:包括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工程施工内容的所有专项设计及管线综合设计、报批后修改部分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发包人提出的变更设计、承担本项目所涉及的技术经济分析、各类专项审查、各类论证并承担相关费用。
2.2.2工程采购:包括工程建设所有材料、设备、设施等采购和保管。
2.2.3 工程施工:包括辅助楼改造的建筑工程、给排水工程、强电工程、弱电工程,老馆及骨灰寄存楼改建的建筑工程、给排水工程、强电工程、弱电工程,室外工程的给排水工程、绿化工程、市政工程、弱电工程等全部工作内容。
2.2.4 项目管理:
(1)负责项目前期至竣工备案等所有过程的管理工作;
(2)负责各阶段、各专项验收,竣工验收的资料准备、活动组织及相关配合工作并承担相关费
用;
(3)工程移交;
(4)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
(5)按合同约定对项目质量、安全、进度、投资、信息等进行管理和控制,承担项目总承包工
程的质量责任、安全责任、工期责任、竣工验收备案责任、项目资料移交责任等;
(6)包括履约期间成果报审、手续审批、评审等所有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7)职能部门的专业工程的总包管理。
2.3 工期及质量要求
2.3.1总工期:210日历天(深化设计及施工图设计20日历天,施工工期190日历天)。
2.3.2设计质量要求:设计质量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设计规范标准要求。
2.3.3工程质量要求:满足设计要求及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和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一级资质。
3.2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且提供社保证明。
3.3拟派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建筑工程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资格,且提供社保证明。
3.4拟派施工负责人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无在建工程或预中标项目,且提供社保证明。
3.5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3.6在本项目投标期间,企业及上述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丽水市建设主管部门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内。
3.7本项目不允许资质证书中载明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作为本项目的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以施工单位投标人作为牵头人,联合的家数最多不超过2家。
3.9省外企业参与投标的须提供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材料。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缙云)(网址:http://jy.lssggzy.com/jyweb/)上下载招标文件,设计方案等其他资料请与招标代理联系,联系电话0578-3311234。
4.2 参加投标单位需在2022年月日9时00分前向缙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投标保证金伍拾万元人民币。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月日9时00分止,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0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缙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缙云县五云街道黄龙路48号广电大楼六楼)。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缙云)(网址:http://jy.lssggzy.com/jyweb/)上发布。
7. 公示时间2022年8月25日-2022年8月29日
8. 注意事项8.1.严格执行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疫情防控规定,按浙江丽水健康码“红码”、“黄码”管理的人员或经申请获得浙江丽水健康码“红码”、“黄码”的人员不得参与项目投标;
8.2.投标人员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72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佩戴口罩,在交易中心指定地点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及防疫询问,并如实报告情况。通过身份核验和体温检测正常并出示浙江丽水健康“绿码”后方可递交投标文件;
8.3.限定参与人数,每个投标主体的投标人员限 1人;
8.4.疫情未结束之前,开标情况、防疫要求可能会有改变,具体请各投标人关注相关公告;
8.5.项目公告及开标时,如有新的疫情防控防疫要求,按最新要求执行。
9. 联系方式招 标 人1:缙云县民政局 招 标 人2:缙云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缙云县溪滨北路36号 地 址:缙云县旭山路东方苑3幢6楼
邮 编:321400 邮 编:321400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0578-3016923 电 话:0578-3276691
招标代理: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缙云县城新区江滨巷17号301室
邮 编:321400
联 系 人:徐先生
电 话:0578-3311234
手机:13454357269
招标文件公示时间:2022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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