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纬三路北侧地块场地平整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安阳县铜冶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鼎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纬三路北侧地块场地平整项目
2.2招标编号:GC-2025-002
2.3计划投资额:17396211.91元
2.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1个标段
2.6项目概况:边坡治理工程包括场地平整工程、边坡整形工程挡土保持岸墙工程、挡土墙工程、排水沟工程、垫渣和覆土工程、生物工程及后期养护工程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7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8计划工期:240日历天
2.9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具有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或原国土资源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防治施工甲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财务要求:提供2021、2022、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最近三个月的财务报表。
3.3、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3.3.2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4、项目经理资格: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地质或水工环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具有2024年1月份以来连续6个月缴纳社保证明,(以社保网络查询或社保中心出具的证明为准,投标人为事业单位下属企业的,应提供隶属关系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5、技术负责人资格: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地质或水工环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拟派技术负责人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具有2024年1月份以来连续6个月缴纳社保证明,(以社保网络查询或社保中心出具的证明为准,投标人为事业单位下属企业的,应提供隶属关系证明)。
3.6、其他要求:
3.6.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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