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家门街道真神堂屋后不稳定斜坡治理工程招标公告(非必招)
1.招标条件
沈家门街道真神堂屋后不稳定斜坡治理工程已由 /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补助+自筹 ,出资比例为 上级补助80%+自筹20% , 项目业主为 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沈家门街道办事处 ,招标人为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沈家门街道办事处, 委托代理机构为舟山市友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沈家门街道真神堂屋后不稳定斜坡治理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工程为沈家门街道真神堂屋后不稳定斜坡治理工程。工程地点为普陀区沈家门街道,由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沈家门街道办事处建设,本项目边坡破坏类型主要为崩塌。本次治理设计主要针对消除崩塌隐患而进行,根据边坡具体情况,本次采用清、削坡+被动网+锚杆+主动网+坡顶防护栏方案进行治理。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建设地点:普陀区沈家门街道。
2.2招标范围: 根据边坡治理工程设计图纸及方案,该工程主要本次采用清、削坡+被动网+锚杆+主动网+坡顶防护栏方案。本次招标控制价 103.2524万元 。下浮率区间: 4%(含)- 6 %(含)。
2.3施工总工期: 90日历天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该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 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 状态)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分管安全 生产的副经理)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A类证书;
3.3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4□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6☑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矿业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 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 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 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 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7□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三)其他:
3.8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证书,人数 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 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
3.9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 管公共服务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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