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
投资项目代码 | 2010-440112-78-01-000314 | ||
投资项目名称 | 知识城知识大道工程 | ||
招标项目名称 | 知识城知识大道(一期)工程第四标段施工总承包 | ||
标段(包)名称 | 知识城知识大道(一期)工程第四标段施工总承包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地点 | 广州市黄埔区 | ||
资金来源 | 区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全部来源黄埔区财政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知识城知识大道(一期)工程第四标段辅道工程位于知识大道(一期)第一标段K7+560~K8+140南侧(B匝道南侧),西起九龙大道,东至改革大道(KS2号路),由于需与慈济路联通,因此本工程包含少量新建慈济路。本工程道路全长约618.3m,其中辅道道路全长为547.1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采用单向2车道,标准段红线宽度为15-18m,设计速度为30km/h;新建慈济路道路全长71.2m,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与现状慈济路一致采用双向四车道,标准段红线宽度为26m,设计速度为40km/h。知识大道(一期)K7+660~K7+800北侧(D匝道北侧),由于雨水作用边坡出现了0-2m的表面滑塌,需进行处理,因此该标段包含其边坡治理工程。建设内容包含: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等。 | ||
招标内容 | 知识城知识大道(一期)工程第四标段辅道工程位于知识大道(一期)第一标段K7+560~K8+140南侧(B匝道南侧),西起九龙大道,东至改革大道(KS2号路),由于需与慈济路联通,因此本工程包含少量新建慈济路。本工程道路全长约618.3m,其中辅道道路全长为547.1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采用单向2车道,标准段红线宽度为15-18m,设计速度为30km/h;新建慈济路道路全长71.2m,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与现状慈济路一致采用双向四车道,标准段红线宽度为26m,设计速度为40km/h。知识大道(一期)K7+660~K7+800北侧(D匝道北侧),由于雨水作用边坡出现了0-2m的表面滑塌,需进行处理,因此该标段包含其边坡治理工程。建设内容包含: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 ||
工期(交货期) | 365 | ||
最高投标限价 | 23040897.94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的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一)投标人按照上述规定办理了资质延期或换领新证,在投标截止前已取得新证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经核准延期后的新资质证书。 (二)投标人按照上述规定办理了资质延期或换领新证,在投标截止前未取得新证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相关主管行政部门发布的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或通知、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简称四库一平台)、或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简称三库一平台)中企业资质信息为准,并提供资质信息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 (三)投标人未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或未按第(二)款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评标委员会将书面发出澄清通知,要求其提供申请资质延续的相关证明资料(如三库一平台提交申请截图或申请回执等)或核准延期后的新资质证书或其他相关证明资料。如未能按本款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投标人,视为资质已失效,不通过资格审查。 (四)根据资质证书批准延续后企业方能承接相关资质范围内的工程的原则,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中标人尚未取得资质有效期延续核准的,招标人将核查其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情况,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的程序对中标人进行履约能力审查,中标人可依法答辩。 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③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执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办理相关工作的通知》(粤建质函〔2023〕754号),在10月底前完成换证业务,从2023年11月1日起,旧版电子证照停止使用。其他地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执行属地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相关规定。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具 投标人业绩要求: / | ||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 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 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gzggzy.cn) 获取纸质 招标文件的方式: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05-15 00:00:00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06-04 10:30:00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06-04 10:30:00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最新指引。 |
开标方式 | 电子开标 | 开标时间、地点 | 开标时间: 2024-06-04 10:30:00 开标地点: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埔交易部指定开标室 |
公告发布媒介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 ||
招标人 | 中新广州知识城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 办公地址 | 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亿创街1号人才大厦31楼 |
招标人联系人 | 贺工 | 联系电话 | 020-82115026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85号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汤启维 | 联系电话 | 15813374437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广州市黄埔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020-82111245 |
发布责任人 | 汤启维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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