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内容:工程施工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招标单位:舟山市普陀区虾峙镇人民政府
四、工程名称:舟山市普陀区虾峙镇对岸村小陈家7、8号民居屋后边坡崩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五、工程地址:舟山市普陀区虾峙镇
六、工程概况:舟山市普陀区虾峙镇对岸村小陈家7、8号民居屋后边坡崩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本工程主要包括削坡、清坡、挂网、锚杆制安等。
七、工程造价:约41.3236万元(人民币)。本工程下浮区间为:3%~5%
八、工期要求:90日历天
九、报名条件:
1、企业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
2、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真实有效;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以及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任职文件)必须具有A类安全考核证书。
3、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矿业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无在建项目。
4、企业、项目负责人经营行为:未被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依据相关规定取消一定期限内参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评审基准日期尚在限制期限内)。
5、项目班子配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关键岗位的人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必须配备齐全、持证上岗,项目负责人须有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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