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六横镇张家塘新村、沙浦新村等11个村边坡治理工程招标公告(非必招)
1.招标条件
2025年六横镇张家塘新村、沙浦新村等11个村边坡治理工程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业主为舟山市普陀区六横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舟山市普陀区六横镇人民政府,委托代理机构为舟山博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2025年六横镇张家塘新村、沙浦新村等11个村边坡治理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工程边坡总面积约3519㎡,边坡总长约310m,边坡高度约4~14米。主要内容为人工清坡、削坡石方、挂网喷砼、安装主动防护网、砌筑浆砌块石挡土墙、建造截水沟、建造排水沟及锚杆打设等。建设地点:六横镇沙浦新村、台门村、礁潭新村、邵家村、苍洞村、山西村附近。
2.2招标范围: 本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边坡治理工程所有内容。本次招标控制价:1413311元。下浮率(区间、间隔):4%(含)~6%(含),间隔0.2。
2.3施工总工期:9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含)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资质。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A类证书;
3.3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4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工程或建筑工程或矿业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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